- Philipp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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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os
- Republic of Korea
- Brunei
重要通知
如您所持的駕照為菲律賓所發行的駕照含國際駕照者、而您的國籍非菲律賓國籍者、將會在取車時確認您是否有菲律賓的出國證明。如果對您是在網路所取得之不法的駕照或國際駕照、將有權利不租借您車輛。
如果其中一項不符合要求、則無法在日本國內駕駛。辦理OTS租車手續時、請務必出示有效期限之內的駕駛執照原件。 (複印件不可)
使用本國駕駛執照駕駛需準備以下3個證件。
台灣、瑞士、德國、法國、摩纳哥、比利时駕駛執照。
①只能在駕駛執照頒發國的在日大使館・領事館、日本自動車聯盟辦理日文譯本。日文譯本的有效期限與駕駛執照的一致。請務必在租車前確認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可於日本國內開車的期間限定為入境日本後一年內。
※證件上所記載的內容有更改過時(如住址等)、必須重新再申請日文翻譯本。
※過期駕照即為無效駕照不可駕車、必須更新後方可使用。
※台灣駕照持有者僅限台灣監理所、台北駐日經濟文化處或日本自動車連盟(JAF)所發行的日文翻譯本有效。
不詢問護照國籍。
[ ! ] 關於持有台灣駕照在日本國內駕駛 [ ! ]
各國的大使館及領事館、或者日本全國的JAF分社皆可發行日文譯本。
※台灣的日文譯本必須由JAF或者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發行。有關JAF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網頁。
JAF海外支援中心 》
使用本國駕駛執照/日文譯本 駕駛
駕駛10人車(WD級別)、請確認是否符合以下的駕駛等級。
※如果不符合駕駛等級、則無法駕駛10人車(無證駕駛)。
8人車為止(~WB) | 10人車(WD) | |
瑞士、德國、法國、斯洛文尼亚、摩纳哥 | B | C | D | D1 |
台灣 | 普通小型車 小客車 小客貨兩用車 | 大客車 大客貨兩用車 |
使用國際駕駛執照駕駛需準備以下3個證件。
以日內瓦1949年條約為基礎發行的
※國際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1年。租車前、請務必確認國際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
①必須與國際駕駛執照的發行國一致
※法國的駕駛執照除。
不詢問護照的發行國。
[ 封面 ]
①有記載日內瓦條約的國名
請在加盟國一欄里確認。
②記載日內瓦條約的年號「1949年9月19日」
※封面必須記載此年號。如果記載其它年號則無法在日本使用另外、如果與其它條約的年號一併記載的也是無法在日本使用(菲律賓除外)。
③租車日期必須在國際駕駛執照的發行之日起1年之內
基於日內瓦條約的國際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1年。
[ 照片頁面 ]
①姓・名・出身地・出生年月・居住地址
②可駕駛的車輛種類A~E上蓋有印章
③本人照片
[ 日內瓦條約(1949年)加盟國 ]
[ ! ] 以下的國際駕駛執照、無法在日本國內使用 [ ! ]
根據駕駛執照級別不同、可駕駛的種類不同。
B : 一般車(8人車為止)
C : 大型貨物車(車子總重量3.5t以上)
D : 大型乘用車(10人車以上) WD級別車
使用國際駕駛執照的駕駛者
照片的左欄A-E為駕駛級別。駕駛10人車(WD級別)、D欄必須有蓋章如果駕駛執照沒有D欄蓋章、則為無駕照行駛。※如果只有B欄蓋章的駕駛執照、則無法駕駛10人車。
如果持有日本發行的駕駛執照(日本國內駕照)、則可以在日本駕駛。
使用日本發行的駕駛執照駕駛
可駕駛10人車(WD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