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日前請確認!在日本駕駛需要準備的證件

除了本國駕駛執照之外、您還需具備以下其中1個條件

如果其中一項不符合要求、則無法在日本國內駕駛。辦理OTS租車手續時、請務必出示有效期限之內的駕駛執照原件。 (複印件不可)

使用本國駕駛執照與日文譯本 ※致台灣駕照持有者

使用本國駕駛執照駕駛需準備以下3個證件。

①本國駕駛執照

台灣、瑞士、德國、法國、摩纳哥、比利时駕駛執照。

②日文譯本

①只能在駕駛執照頒發國的在日大使館・領事館、日本自動車聯盟辦理日文譯本。日文譯本的有效期限與駕駛執照的一致。請務必在租車前確認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可於日本國內開車的期間限定為入境日本後一年內。
※證件上所記載的內容有更改過時(如住址等)、必須重新再申請日文翻譯本。
※過期駕照即為無效駕照不可駕車、必須更新後方可使用。
※台灣駕照持有者僅限台灣監理所、台北駐日經濟文化處或日本自動車連盟(JAF)所發行的日文翻譯本有效。

③護照

不詢問護照國籍。

本國駕駛執照+日文譯本+護照

[ ! ] 關於持有台灣駕照在日本國內駕駛 [ ! ]

  • 如果駕駛執照記載有效期限、請確認租車期間是否在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內最新的駕駛執照沒有有效期限。
  • 駕駛執照過期的情況下、請務必更新駕駛執照後、再辦理日文譯本。
  • 如果租車期間在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之外、則無法在日本國內駕駛。
發行日文譯本

各國的大使館及領事館、或者日本全國的JAF分社皆可發行日文譯本。
※台灣的日文譯本必須由JAF或者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發行。有關JAF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網頁。
JAF海外支援中心 》

可駕駛的車種

使用本國駕駛執照/日文譯本 駕駛

駕駛10人車(WD級別)、請確認是否符合以下的駕駛等級。
※如果不符合駕駛等級、則無法駕駛10人車(無證駕駛)。

8人車為止(~WB)10人車(WD)
瑞士、德國、法國、斯洛文尼亚、摩纳哥B | CD | D1
台灣普通小型車 小客車 小客貨兩用車大客車 大客貨兩用車

使用國際駕駛執照

使用國際駕駛執照駕駛需準備以下3個證件。

①國際駕駛執照

以日內瓦1949年條約為基礎發行的
※國際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1年。租車前、請務必確認國際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

②駕駛執照

①必須與國際駕駛執照的發行國一致
※法國的駕駛執照除。

③護照

不詢問護照的發行國。

國際駕駛執照+駕駛執照+護照
基於日內瓦1949年條約的國際駕駛執照的確認方法

[ 封面 ]

國際駕駛執照 封面

①有記載日內瓦條約的國名

請在加盟國一欄里確認。

②記載日內瓦條約的年號「1949年9月19日」

※封面必須記載此年號。如果記載其它年號則無法在日本使用另外、如果與其它條約的年號一併記載的也是無法在日本使用(菲律賓除外)。

③租車日期必須在國際駕駛執照的發行之日起1年之內

基於日內瓦條約的國際駕駛執照的有效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1年。

[ 照片頁面 ]

照片頁面

①姓・名・出身地・出生年月・居住地址

②可駕駛的車輛種類A~E上蓋有印章

③本人照片

[ 日內瓦條約(1949年)加盟國 ]

  • Philippines
  • India
  • Thailand
  • Bangladesh
  • Malaysia
  • Singapore
  • Sri Lanka
  • Cambodia
  • Laos
  • Republic of Korea
  • Brunei
  • Hong Kong
  • Macao
  • United States
  • Canada
  • Peru
  • Cuba
  • Ecuador
  • Argentine
  • Chile
  • Paraguay
  • Barbados
  •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
  • Guatemala
  • Haiti
  • Trinidad and Tobago
  • Venezuela
  • Jamaica
  • U.K.
  • Greece
  • Norway
  • Denmark
  • Sweden
  • Netherlands
  • France
  • Italy
  • Russia
  • Serbia
  • Montenegro
  • Spain
  • Finland
  • Portugal
  • Austria
  • Belgium
  • Poland
  • Ireland
  • Hungary
  • Romania
  • Iceland
  • Bulgaria
  • Malta
  • Albania
  • Luxembourg
  • Monaco
  • San Marino
  • Vatican
  • Kyrgyz Republic
  • Georgia
  • Czech Republic
  • Slovak Republic
  • Slovenia
  • Estonia
  • Croatia
  • Turkey
  • Israel
  • Syria
  • Cyprus
  • Jordan
  • Lebanon
  • United Arab Emirates
  • New Zealand
  • Fiji
  • Australia
  • Papua New Guinea
  • South Africa
  •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 Egypt
  • Ghana
  • Algeria
  • Morocco
  • Botswana
  • Republic of the Congo
  • The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
  • Benin
  • Cote d’Ivoire
  • Lesotho
  • Madagascar
  • Malawi
  • Mali
  • Niger
  • Rwanda
  • Senegal
  • Sierra Leone
  • Togo
  • Tunisia
  • Uganda
  • Zimbabwe
  • Namibia
  • Burkina Faso
  • Nigeria

[ ! ] 以下的國際駕駛執照、無法在日本國內使用 [ ! ]

  • 基於維也納 Vienna(1968)・巴黎Paris(1926)・華盛頓 Washington(1943)等其他條約的國際駕駛執照(即使是日內瓦條約締約國發行的國際駕駛執照、如果沒有以日內瓦1949年條約為基礎、也是無法在日本使用)
  • 無發行權威機關以及民間企業發行的國際駕駛執照(IDI、IAA、KIDA、IDD、IADA、ITDL等)
  • ジ不屬於日內瓦條約締約國發行的國際駕駛執照(包括類似的國際駕駛執照)
  • 即使為日內瓦條約締約國、但是本國駕駛執照與國際駕駛執照的發行國不一致(比如:美國發行的駕駛執照與加拿大發行的國際駕駛執照)
可駕駛的車輛
車両区分

根據駕駛執照級別不同、可駕駛的種類不同。

B : 一般車(8人車為止)

C : 大型貨物車(車子總重量3.5t以上)

D : 大型乘用車(10人車以上) WD級別車

使用國際駕駛執照的駕駛者

照片的左欄A-E為駕駛級別。駕駛10人車(WD級別)、D欄必須有蓋章如果駕駛執照沒有D欄蓋章、則為無駕照行駛。※如果只有B欄蓋章的駕駛執照、則無法駕駛10人車。

使用日本發行的駕駛執照(日本國內駕照)

駕駛執照

如果持有日本發行的駕駛執照(日本國內駕照)、則可以在日本駕駛。

可駕駛的車輛

使用日本發行的駕駛執照駕駛

可駕駛10人車(WD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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